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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guī)”全面實施后部分費率降至零 銀行理財“打折”攬客 2022-02-22 10:20:45  來源:北京商報

“資管新規(guī)”全面實施后,理財產品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為了搶客、留客,銀行、理財子公司紛紛開啟了“費率優(yōu)惠”政策。2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開年至今,已有招商銀行、日照銀行、華夏銀行、光大理財?shù)仍趦鹊亩嗉毅y行、理財子公司紛紛發(fā)布費率調整公告,將行內理財產品或代銷的理財子公司產品費率進行下調,更有部分產品費率已降至0。不過,雖然部分銀行已免去了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但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時,依舊不能閉著眼買,更不能忽視交易手續(xù)費、資金匯劃費、清算費、超額業(yè)績報酬等各類費率。

部分產品費率降至0

1月至今,招商銀行已在官網披露了多個有關理財產品費率優(yōu)惠的公告,將其代銷的理財子公司產品費率進行下調。

最新進行調整的是該行代銷的交銀理財產品,招商銀行近日發(fā)布公告稱,將自3月2日起對該行代銷的“交銀理財穩(wěn)享靈動慧利14個月定開7號理財產品”銷售手續(xù)費及固定管理費給予階段性優(yōu)惠,銷售手續(xù)費由0.3%/年下調至0.2%/年,固定管理費由0.2%/年下調至0.15%/年。

在此之前,招商銀行也曾官宣調整了其代銷的招銀理財以及興銀理財發(fā)行的理財產品費率。例如,將“招銀理財招睿零售青葵系列一年定開2號固定收益類理財計劃”固定投資管理費由0.3%/年下調至0.15%/年;將“興銀理財ESG悅動7號凈值型理財產品興銀ESG悅動7號A”銷售管理費率由0.4%下調至0.1%。

無獨有偶,華夏銀行、日照銀行、光大理財也發(fā)布了費率調整公告,對旗下理財產品費率進行了下調,部分理財產品的費率更是低至0。華夏銀行稱,自1月25日起,對華夏理財現(xiàn)金管理類理財產品3號A份、B份額銷售手續(xù)費率進行調整,將A份額銷售手續(xù)費、B份額銷售手續(xù)費由此前的0.3%/年調整為0。

日照銀行此前也發(fā)布消息稱,“為給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體驗,該行計劃對‘黃海萬利寶(21180206期)年聚財一年定期開放式人民幣理財產品’‘黃海萬利寶(21180306期)年聚財一年定期開放式人民幣理財產品’‘黃海萬利寶(21180406期)年聚財一年定期開放式人民幣理財產品’3只理財產品第二投資周期的銷售費、管理費給予階段性優(yōu)惠,優(yōu)惠后的銷售費率、管理費率均為0。

談及多家銀行、理財子公司下調產品費率的現(xiàn)象,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分析稱,銀行理財(含子公司)各項費率整體呈現(xiàn)下行態(tài)勢,主要是在宏觀環(huán)境層面,近年來資金面呈現(xiàn)寬松態(tài)勢,帶動理財收益下行,對費率造成一定擠壓;其次是市場競爭層面,伴隨銀行理財子公司的陸續(xù)成立、“資管新規(guī)”的影響不斷深化,理財市場供給側競爭不斷加劇;此外,產品發(fā)行層面,伴隨理財產品向凈值化轉型,凈值產品的發(fā)行量、存續(xù)規(guī)模持續(xù)上升,規(guī)模效應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帶動費率下行。

隱藏費用另有玄機

通常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主要包括六大類費用,認購費、申購費、托管費、銷售費、贖回費、投資管理費,不同銀行針對每種產品的手續(xù)費收取標準都不同,除了六大類費用外,還有銀行、理財子公司會向投資者收取投資賬戶開立及維護費、交易手續(xù)費、資金匯劃費、清算費、產品成立后與產品相關的會計師費、審計費、訴訟費、仲裁費等費用。

以一家城商行自營理財產品購買情況為例,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雖然該行已免去了申購費、贖回費,但若想購買任意一款產品,投資者仍需要繳納銷售費、管理費、托管費。銷售費按存續(xù)余額收取0.05%/年,管理費按存續(xù)余額收取0.3%/年,托管費按存續(xù)余額收取0.005%/年,上述三類費用均為按日計提,合計費用約為0.355%。

相較銀行自營理財產品來說,理財子公司收取的費率相對較高,以一家股份制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說明書為例,在該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需要繳納銷售服務費0.3%/年,投資管理費0.2%/年,產品托管費0.03%/年,合計費用約為0.53%/年。

除了以上費用外,在產品贖回日或產品終止日時,若理財資產扣除銷售服務費、產品托管費和投資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后,贖回日或產品終止日產品份額凈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過當期業(yè)績比較基準上限,該理財子公司還向投資者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為超額業(yè)績報酬,另外的收益則歸客戶所有。

國有大行理財子公司也存在類似的情況,一國有大行理財子公司在產品說明書中標注了測算后的投資收益,假定產品認購期1元人民幣為1份,認購費率為0,個人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10000元,對應理財產品份額=10000/(1+0%)=10000份。在理財產品到期支付完資產交易相關稅費、托管費、銷售管理費、投資管理費等費用后,理財產品單位凈值為1.033923,則投資者理財收益=10000×(1.033923-1)=339.23元人民幣。但需要關注的是,針對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收益,該公司將提取40%作為超額業(yè)績報酬。

根據普益標準報告數(shù)據顯示,在超額管理費方面,銀行固收類產品的計提基礎有兩種,一種是“全部資產”,另一種是“超額收益”。前者最終的超額管理費水平與管理人的實際業(yè)績掛鉤。而后者則是與管理人設立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掛鉤。在提取比例上尚無統(tǒng)一的標準,介于0-100%之間,據不完全統(tǒng)計,計提比例在60%的產品最多,占比接近1/3。

融360大數(shù)據研究院分析師殷燕敏表示,超額收益的分配制度有所差異,是銀行依據底層產品的投資標的可獲得超額收益的概率、可獲得超額收益的最大區(qū)間及客戶所承擔的風險大小而決定的。固定收益類產品很難獲得很高的超額收益,同時投資者承擔的投資風險也相對偏低,因此管理人在分配超額比例時,給投資者的比例不高。

不可“蒙眼”買產品

2022年,銀行理財進入全面凈值化時代,對投資者來說,購買理財產品,首先要有風險意識,知道理財產品是非保本的,不能“閉著眼買”。其次,不能只關注預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視了銀行各類費率的收取。

“對投資者來說,大多數(shù)投資者在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時,往往只關注預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視了銀行對相關產品各項費率的規(guī)定。”一位銀行業(yè)資深觀察人士指出,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時,一方面應注意各類資產的流動性及配置比例,適當提高低風險等級、短期限理財產品的配置比重;另一方面也應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看清合同條款具體內容,以免造成決策失誤。對于穩(wěn)健型投資者,可考慮風險等級較低的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純債基金,以及國債、定期存單等理財產品。

“對投資者來說,不能光憑表面上較高的業(yè)績比較基準就去購買一款理財產品,還要綜合考慮產品風險、流動性等多方面因素,包括業(yè)績比較基準多高、產品資金實際投資方向是什么、歷史凈值波動大不大等。”殷燕敏如是說道。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

關鍵詞: 資管新規(guī) 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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