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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邊檢回應曾軼可事件:對警察爆粗口 干擾執(zhí)法 2019-06-19 11:17: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19日電 17日,歌手曾軼可在首都機場自動查驗通道時與工作人員發(fā)生糾紛。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官方微博19日發(fā)布通報稱,稱曾軼可在進入自助查驗通道后,民警提示其脫帽進行面相比對,曾軼可不配合,民警再次要求其脫帽,曾軼可仍不理睬,并對民警爆粗口,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zhí)法。通報還稱,對于曾軼可披露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行為,將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通報全文如下:

6月17日16時18分,名為“曾軼可 Newestnews”的微博用戶發(fā)布微溥,質疑北京邊檢民警執(zhí)法行為,23時51分再次針對此事發(fā)布微博公布執(zhí)勤民警工作證件信息,引發(fā)網絡熱議。北京邊檢總站第一時間組織調查,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6月17日15時49分,曾某某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邊檢入境現場辦理入境手續(xù),在進入自助查驗通道后,民警提示其脫進行面相比對,曹某某不配合。民警再次要求其脫帽,曾某某仍不理。為確保人證相符,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人工復核,此時,曾某某對民警爆粗口。民警將其帶離通道,并指出其錯誤。曾某某強辭辯解其粗口并非針對民警。隨后,民警按程序做進一步處理。期間,曾某某不服從檢查,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zhí)法。為了維護現場候檢秩序,值班領導接手處理此事,對曾某某錯誤行為進行批評教育。鑒于情節(jié)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查驗人證符合通行條件后予以放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guī)定的手續(xù),經查驗準許,方可出境入境。”出入境人員在接受邊防檢查時,應摘掉帽子、墨鏡、口罩等,配合查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條、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邊檢機關負責對口岸限定區(qū)域實施管理,對擾亂口岸限定區(qū)域管理秩序的行為,邊檢機關將依法予以制止并作出相關處理。北京邊檢提示過關旅客,出入境時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主動配合邊防檢查,也希望公眾人物能夠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言行為社會樹立良好示范。

對于曾某某在網上披露單位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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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曾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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