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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的學費怎么退?如何加強學生資助工作 2020-07-02 09:33:43  來源:華龍網(wǎng)

近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教育收費工作,根據(jù)現(xiàn)行教育收費政策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通知結合全市高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安排,現(xiàn)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進行了規(guī)范。

關于學費(保教費)收取。通知要求各高校、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關于“停課不停教、停課不停學”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好在線教育教學;扎實做好復學復課后教育教學工作,確保教學質量,確保本學期教育教學任務全部完成。

各高校、中小學校、幼兒園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幼兒園未開園復課期間,不收取保教費,若幼兒園保教費按照學期收取的,應將對應收費標準按5個月折算;經(jīng)批準開園復課后,收費、退費辦法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幼兒園收費行為的通知》(渝價〔2012〕30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關于住宿費收取。高校、中小學校住宿費根據(jù)住宿學生的實際在校時間收取。學校應將規(guī)定的住宿費標準按每學年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折算、以半月為單位計收,15天(含)以內的按半個月收取,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收取。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還學生。

規(guī)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各高校、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嚴格執(zhí)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各項管理規(guī)定,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與學費、住宿費合并統(tǒng)一收取,代收費要及時、據(jù)實與學生結算。

加強學生資助工作。通知要求,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fā)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生的資助力度。

關鍵詞: 疫情期間的學費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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