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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圣范蠡:千金散去還復來 2022-03-14 10:41:18  來源:36氪

西漢的國都在哪里?

當然是長安。

但是劉邦稱帝是在哪里?如果你回答是長安,那肯定是錯了。

公元前202年,剛剛殲滅楚軍的劉邦,在汜水之北稱帝,具體而言,他的稱帝之處就是陶,即今天的定陶。之后,他把國都暫時定在洛陽,劉邦表揚漢初三杰的講話,就是在洛陽。后來聽取婁敬的建議,才決定建都長安。

這里的重點并非劉邦,也不是洛陽,西漢三杰和長安,而是一個地名:陶。

當我們看楚漢演義的時候,記住了咸陽、彭城、滎陽、成皋、沛縣等諸多地名,卻沒能多關注一下陶這個地名,殊不知,在春秋戰(zhàn)國乃至于漢朝,陶都是一個具有強烈存在感的城市。

而這座城市,和一個春秋時代的首富緊緊維系在一起,此人就是:

范蠡。

商圣范蠡。

一、越國首席軍師下海經商成首富

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踐得償所愿,滅吳報仇。

然而,勾踐最得力的助手范蠡不開心了,他深諳人心,知道那個鷹鉤鼻子老大的德行,這種人一塊搬磚可以,一塊喝酒吃肉就不行,所謂能共患難不能共享樂的那種,于是辭職下海,干起了買賣活。

范蠡的下海不是沒有把握的,一來他有理論儲備,二來他有實踐準備。

理論上,他曾經聽過春秋首席經濟學家計然的課,計然有七策,基本上都是經濟上的,只用了五策,越國就復仇成功,還剩下兩策,范蠡就撿個現成的,拿去經商。

關于智庫資源被用掉多少,還剩多少的說法,不只是在計然這里,在文種那里也有。

文種也是輔佐勾踐的天花板級別的軍師,他制定了九術,只用了三術就成功,成功后,勾踐就送了他一程,送他到越國歷代先王那里去運用還沒來得及派上用場的六術。

不管版本怎樣,說明一個事實:越國的復仇滅吳計劃,只是當時經濟戰(zhàn)略理論當中的一部分,計然和文種的戰(zhàn)略思想,覆蓋了戰(zhàn)爭和經濟的方方面面。

實踐上,計然的經濟理論運用在越國身上,已經取得明顯的成效,范蠡也是這些經濟戰(zhàn)略的執(zhí)行者,好不好用,怎么用,他都知道,畢竟是練過手的。

因此,范蠡胸有成竹地說:“既已施于國,吾欲用之家?!?/p>

既然已經在國家大事上見效,我打算用在發(fā)家致富上。

范蠡經商,足跡在東部,在齊國,他換了一個馬甲,名為“鴟夷子皮”。

先是在海邊經營農業(yè),創(chuàng)業(yè)是艱苦的,“苦身戮力”,迎著苦咸的海風,在海濱貧瘠的土地上耕耘,其艱苦程度可想而知,都用不著怎樣腦補。

沒花多少時間,就富起來了,“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币簿褪谴蟾弧?/p>

躋身富豪榜,知名度再次爆棚,煩惱也來了,諸侯們又在向他招手,“齊人聞其賢,以為相?!?/p>

因為善于經營而被聘用為齊相,這說明在春秋時期,諸侯國還是重商的。

但范蠡對自己的身份界定很明顯:純粹的商人,不再和諸侯攪合。

他轉身就跑,而且是裸捐之后再跑,從決絕的態(tài)度來看,他分明不想和任何一個諸侯國捆綁在一起。

二、春秋時第一大商業(yè)中心在定陶

第二次創(chuàng)業(yè),范蠡選擇了一個商業(yè)制高點,而當時的制高點不在洛陽,不在臨淄,而是在陶。

為什么是陶?

范蠡的解釋是:“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陶居于天下的中心位置,各地都在這里交流,貨物集中進行交易的地方。

也就是說,陶是一個商業(yè)大都市。

司馬遷也認為陶是一大中心城市,“陶、睢陽亦一都會也?!?/p>

從西周開始,就有洛陽是天下之中的說法,周的國都在豐鎬,但又設洛陽為東都,按照周公的版圖,洛陽是諸侯進貢上繳財物的地方,因為關中偏西,而洛陽居天下之中,四方的財物運輸里程到洛陽最適中。

洛陽,是王朝進貢體系的天下之中;而陶才是真正商業(yè)意義上的天下之中。

陶曾是曹國的首都,其地理位置可謂“襟帶河濟,扼控魯宋”,黃河和濟水是其衣襟,魯國和宋國的必經之地。

而這個在后人心目中沒有多少存在感的曹國,在史上曾經是富強之邦。

曹國是周朝的嫡親諸侯,其始祖是周文王的嫡六子曹叔鐸,春秋時期不是七雄,而是十二雄,其中就有曹國:魏、楚、齊、趙、韓、魯、衛(wèi)、曹、宋、鄭、陳、許。曹國的政治使命很重大,是要和魯國一起拱衛(wèi)周王朝東邊的領土。更遠一點說,舜在這里捕魚,后來又在這里建宮殿,商朝的開國國君則在這里建都。

陶一帶的居民天生喜歡積蓄,哪怕是吃得差,穿得不光鮮,也要存大把現金在保險柜里面,“能惡衣食,致其蓄藏”,可見其貨幣存儲量很大,購買力估計也很剽悍。

范蠡來到陶的時候,至少是在公元前473年之后;而曹國,在公元前487年被宋國所滅,但諸侯政權的更替,并不能影響陶的商業(yè)中心位置。

范蠡在這里,又換了個馬甲,名為“陶朱公”,然后囤積貨物,相時出售,他不太注重在貿易過程中的人的因素,而是注重時機,也就是說管你張三王五六麻子,我只管何時進貨,何時拋出,人只是個執(zhí)行的工具而已。

原文記載:“與時逐而不責于人”。

三、春秋首富的發(fā)家周期:六年

從《史記 越王勾踐世家》來看,范蠡第二次創(chuàng)業(yè)從事的是農業(yè)和畜牧業(yè),同時又進行貿易,準確地捕捉行情,其利潤空間在十分之一左右,“逐什一之利”。

而之后戰(zhàn)國時代洛陽一代的商人,則是將其定位在百分之二十。

縱橫家蘇秦早年從事政治活動未成,很困頓地回到家里,被人嘲笑,家人親戚都勸他從事商業(yè),在他們的口中,理想的商業(yè)利潤是這樣的:“逐什二以為務”,在百分之二十左右。

不知道是不是戰(zhàn)國的商業(yè)利潤比春秋時代的提高了,或者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

關于范蠡的盈利法寶,經營原則,史書并沒有過多的闡述,既然范蠡聽過計然的課,那么范蠡所遵循的應該是計然在會稽山課堂上所講的“貴出如糞土,賤取如珠玉”。物價高的時候就像扔糞土似地拋出去,物價低的時候就如同買珠寶似地買進來。

范蠡在陶邑再次致富,具體數額沒有記載,但是他致富的節(jié)奏有記載,“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十九年時間三次登上富豪榜,平均六年左右,這和計然所說的每六年一個農業(yè)和財富輪回是相吻合的。

計然認為,當時的農業(yè)收成,六年豐收,六年干旱,十二年一次災荒,在他的眼里,經濟周期似乎就是十二進制,范蠡的發(fā)家周期正好踩在這個節(jié)奏上。

行走在計氏財富周期道路上的范蠡,很自信地把自己的財富拋出去,然后一路追上去,六年之后,扔出去的財富又穩(wěn)穩(wěn)地落到他手上。

范蠡既然已經看清了財富的軌跡,所以把財富裸捐出去之后,自然有把握再賺回來,因為他知道走到哪個階段,就會在哪個階段還回來。

范蠡生活的年代,與司馬遷相去不到三百年,不算很遙遠,所以其記載應該可信度比較高,史書中的范蠡也有可能是一群商人的綜合體,甚至被理想化了。但至少也能看出先秦時期的商業(yè)生態(tài):理論上遵循十二進循環(huán)制,進出上貴賣賤守,善于盈利而不貪利,善于在商人身份和諸侯身份之間做明白的切割,這一點范蠡比呂不韋清楚。

關鍵詞: 商圣范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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