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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反被公司坑了3萬 2022-01-29 13:41:04  來源:36氪

今天雖然是周六,但依然是工作日,不知道你們都放假回家沒?

即便是還在上班的,估計也都歸心似箭了。我春節(jié)不打烊,照樣陪你們線上過年。

跟你們說個我前兩天看到的奇葩事兒吧,可能對于年后想離職跳槽的讀者會有些幫助。

去年 3 月,一個彭姓哥們兒因為所在公司 5 年沒有給他漲薪而萌生了離職想法。之后,他提前 30 天向公司提交了離職申請書。

一個月后,他收拾東西離開。沒過多久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之前所在的公司把他告了。

原因是曠工,要求賠償公司損失 2.9 萬元。

既然都離職了,哪來的曠工呢?

原來,他提交的離職申請書是從網(wǎng)上下載的模板,在申請書最后有「請批示」三個字。

有了這三個字,離職的性質(zhì)就不同了。

公司可以用批示不通過為由駁回他的離職申請,如果是這樣,那他不來按時上班就屬于曠工了。

要說這家公司也真夠黑,不僅 5 年不給人漲工資,還故意使壞去陰一個老員工。

很明顯,公司一定是早就知道這種情況。故意等著他到時間走人,然后反坑他一把。

最后,法院判決結(jié)果是公司勝訴,該員工賠償 2.9 萬元。

說實話,我覺得這個判決挺讓人心寒的。

首先,該員工的真實意圖是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也確實提前 30 天完成了這個行為。

其次,公司在明知員工真實意圖的情況下,并沒有及時給出批示意見,而是等到離職行為真實發(fā)生后再反咬一口。

雖然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來說,從邏輯層面這個判決沒毛病,但還是少了一些基于事實意愿的人情味。

法外有情,法律是維護正義的,而不是縱容作惡的。

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其實偏向的是企業(yè)利益,而沒有考慮弱勢的勞動者利益。所以,很多人挺心寒的。

我還特意查了下,離職其實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主動離職。

這種情況,只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到時間就可以走人,公司無權(quán)阻攔。

第二種,協(xié)商離職。

比如公司裁員,這時候公司會和員工進行協(xié)商,通常說的 N+1 賠償就是協(xié)商結(jié)果。如果員工接受,雙方就可以解除勞動合約。

這哥們兒提交的離職申請因為加上了那三個字,從字面意思上就變成了協(xié)商離職。如果公司沒同意,那離職就不會生效。

第三種,被迫離職。

如果是因為公司倒閉或者其他原因?qū)е聠T工被迫離職,此時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

對于這家公司的做法,顯然是在套路員工,是作惡,是壞。

因為三個字,賠了近 3 萬塊錢,真的是一字千金了。

不過也要提醒你們一下,注意看下自己當時簽署的勞動合同,對于解除合同的具體明細是怎么寫的。

別小看這幾條,為了日后不踩坑還是挺重要的。

很多人以為拿到 offer 就萬事大吉了,可真正容易出問題的往往是隱藏在合同里的一些細節(jié)。有些公司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會在這些細節(jié)上做文章。

公司和員工是一種合作關(guān)系,大家本來好聚好散,如果搞這些小手段來獲利,這樣的公司也走不長遠。

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離職可能就是走個形式和流程,而且很多公司也不會阻攔。

通常,如果你想離職了,跟領(lǐng)導溝通,領(lǐng)導同意后走人事流程,有時候不用等上一個月就能完成辦理。

我記得自己之前從大廠離職的時候就走了一個流程,不僅需要走系統(tǒng)提報,還需要到人事大廳辦理一些手續(xù)。

但因為領(lǐng)導想讓我留一段時間把手上項目往前推一推,于是我又待了一個多月才走。

這種情況,其實也屬于提前 30 天提交離職通知。

每家公司對于員工離職的流程要求可能不一樣,最好提前了解一下,以免到時候讓自己吃虧。

我一直表達過一個觀點,公司不是家,領(lǐng)導同事也不是家人,大家都是合作關(guān)系。

談薪的時候,千萬別談心。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唐韌”(ID:RyanTang007),作者:唐韌,36氪經(jīng)授權(quán)發(fā)布。

關(guān)鍵詞: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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