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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發(fā)包后被多次私下轉包 造價鑒定混亂壓垮投資商 2022-06-13 09:00:09  來源:中國商報網

日前,中國商報記者接到舉報稱,廣東東莞一房建工程經東莞市華城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xiàn)更名為廣東華城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鑒定后,虛增建筑面積3000多平方米,多種建材變成天價。據了解,一個僅為68元的減壓閥經該公司鑒定后價格搖身一變竟高達3847元,導致部分開發(fā)商不得不關門歇業(yè)。對此,中國商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房建工程發(fā)包后被多次私下轉包

中國商報記者了解到,2012年2月15日,東莞市漢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唐公司)與江西省國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利公司)就漢唐蜜園商品房項目建設工程,簽署了一份施工合同,隨后,國利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與翟旭標就漢唐蜜園商品房項目建設工程簽署了《合作經營協(xié)議書》。2013年1月5日翟旭標與東莞市華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黃普兆就漢唐蜜園商品房項目建設工程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書,將項目工程整體私下轉包給華偉公司和黃普兆,工程于2013年3月1日正式開工。

圖為補充合同第三條約定:按《漢唐蜜園工程造價預算》中的總價下浮13.5%作為漢唐蜜園建筑工程的合同總價。而造價鑒定公司并未如約行事。

未如約行事 鑒定總價徒增700余萬元

中國商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漢唐公司與國利公司簽訂的補充合同第三條約定:按《漢唐蜜園工程造價預算》中的總價下浮13.5%作為漢唐蜜園建筑工程的合同總價。但鑒定總價卻并沒有下浮,并且,僅此一項鑒定總價就多出了700多萬元。

中國商報記者在東莞市華城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中看到,送檢材料一欄明確注明華城公司已收到漢唐公司與國利公司簽訂的補充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該份補充合同已經與主合同一起進行了公證。那么,華城公司為何不按補充合同要求進行總價下浮呢?

圖為華城公司造價鑒定的原件,紅框處是漢唐蜜園A棟和B棟安裝的減壓閥數量及鑒定價格,鑒定單價為3847元/個。

虛增大量建筑面積 多種建材變天價

圖為漢唐密園入戶水表前安裝的減壓閥圖片和購貨發(fā)票,減壓閥實際市場價格68元/個。

漢唐公司董事長劉平拿著大量原始證據對中國商報記者介紹,國利公司雖然將工程總承包后轉包,但工程承包價并不低,工程承包造價高達1960元/平方米(不含樁基工程),遠遠高于當時東莞同類建筑工程1500元/平方米的平均造價。而實際施工人華偉公司和黃普兆賺得盆滿缽滿仍不滿足,為了獲取更高的利益,他們就在發(fā)包方漢唐公司身上打主意。

按合約規(guī)定,項目工程采取總價一次性包干的承包方式,總承包價為4310萬元。并且,合約同時約定了在實際施工中超算或漏算工程量均不再增加費用。此外,工程承包人翟旭標在違法轉包給華偉公司和黃普兆時,在協(xié)議中同樣做出了包干總價為4310萬元的約定。而最后工程結算時,黃普兆卻要求對工程造價進行重新鑒定,不認可工程包干4310萬元的總價。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工程項目實行包干總承包價的不再進行工程造價鑒定。而事件中,黃普兆通過鑒定公司,將房屋總建筑面積多鑒定出3000多平方米;華城公司在鑒定前該房屋建筑面積已通過東莞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的規(guī)劃驗收和東莞市房產管理局的備案驗收,其建筑面積均為21880多平方米,而華城公司鑒定出的面積卻是25100多平方米,鑒定多出了3000多平方米。

更讓漢唐公司吃驚的是,由東莞市華城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2015)東一法民二初字第439號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意見修正書》(第二稿)中,除了房屋鑒定面積虛增3000多平方米之外,大量的建筑材料、輔助材料也出現(xiàn)天價。劉平印象最深的是,安裝在入戶水表前的232個可調式減壓閥,市場價為68元/個,但在鑒定意見修正書中卻變成了3847元/個,價格增長了56倍左右,僅此一項就虛增87萬元。

圖為東莞市房管局測繪后最終的漢唐蜜園的備案面積。表中顯示,漢唐蜜園總建筑面積為21884.49平方米,而非鑒定公司鑒定的25110.31平方米。該表蓋有房管局備案專用章,具有法律效力。

劉平認為,由于這個司法鑒定大肆虛增工程量和工程價格,導致漢唐蜜園項目工程總造價虛高1100多萬元。不僅如此,施工方還將工期一拖再拖,未能如約在2014年3月1日竣工,而是拖到2016年6月才勉強完工,致使?jié)h唐公司延遲2年多交房。兩年延誤期導致公司經營成本、資金利息和賠付業(yè)主的違約金共計增加1300多萬元,加上虛高出來的1100多萬元造價,直接導致項目嚴重虧損,公司元氣大傷,處于崩潰邊緣。

工程轉包引發(fā)詬病 當如何治病

工程轉包已是普遍存在的現(xiàn)象,因工程轉包引發(fā)的各種糾紛也紛至沓來。

廣東晟晨律師事務所律師沈發(fā)軍認為,在建筑工程類案件糾紛中,工程造價鑒定是案件最重要的證據文件,錯誤的鑒定意見將直接導致錯誤的判決結果。本案中開發(fā)商反映了鑒定意見中存在多處不合理的計價,導致鑒定造價虛增1100多萬元,希望有關部門重視并依法處理。

國利公司、翟旭標及華偉公司和黃普兆到底扮演什么角色?他們有沒有串通一氣圍堵漢唐公司?華偉公司和黃普兆是怎樣獲得了總承包價外的1100多萬元的?東莞市華城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為進一步弄清事實真相,5月24日,中國商報記者向廣東華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志剛發(fā)去采訪函,但截至記者發(fā)稿,仍未收到任何回復。

關鍵詞: 房建工程發(fā)包 造價鑒定混亂 多種建材變成天價 虛增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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